助聽器補助辦法
申請資格限制:詳細規定請參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發佈之辦法。
1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2. 聽力損失介於55分貝-110分貝之間。
3. 由醫生鑑定為無法以醫學治療改善者。
款式/補助對象 | 一般戶 | 中低收入戶 | 低收入戶 |
助聽器A款(口袋型) | 2,000 | 3,000 | 4,000 |
助聽器B款(類比/手調數位型) | 3,500 | 5,250 | 7,000 |
助聽器C款(數位式) | 7,500 | 11,250 | 15,000 |
• 18歲以下或25歲以下國內日間部在學學生:單耳最高補助 20000元 / 雙耳最高補助40000元
• 初次申請時年滿65歲以上者,補助額度以B款標準為限。
• 助聽器每三年可申請一次補助,12歲以下可兩年申請一次補助。
• 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申請助聽器補助,但電子耳耗材依各縣市規定辦理補助。
• 以上以各縣市實際辦理情形為主,如有更動,以修正後之法規條文為準。